自2015年4月1日起,针对所有前往除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地区的货物,我司将使用“标准离港日”作为运费计算日。
同时,对于内支线出口货物,运费计算日为“驳船开船日”。
凡标准离港日或驳船开船日为2015年4月1日及之后的航次上的所有货物,将按照如上新标准计算运费。
前往美国和波多黎各的货物,仍按照最后一个货柜的进港日计算运费。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垂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