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武汉报检查验放行流程调整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[2012/10/12] 阅读(5325)次 |
转载简要湖北进出境检验检疫局武汉港文件: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执法风险大排查活动和ISO9000专家评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,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,进行优化和调整。同时增加收费项目和延迟装箱进出口时间,请提前做好单证预备准备工作和预留此申报放行的时间 一 每票进出口集装箱务必报检 1入境货物的报检 2装载入境非法定检验货物,有木质包装的集装箱 3装载入境非法定检验货物,无木质包装的集装箱 二出境集装箱,木质包装和非木质的包装报检和集装箱空箱报检。 其产生空箱检疫查验费,装载检验费,卫生处理费在重箱报检时一并计收 三点箱查验 四放行:现场检疫查验科每天11点至11点30分,15点30分至16点为固定时间登记,检务科也在上述时间进行电子放行,过渡时期,电子放行指令和纸质放行手续并行,二者缺一不可。从2013年1月1日起,实施电子放行手续。 综上所述,请各企业预知会产生代理报检费,空箱检疫查验费,装载检验费,卫生处理费! |